界首:工厂负责人以假离婚逃避赔偿 执行人员“拆招”
工人在工厂受伤,工厂负责人以假离婚逃避赔偿。近日,界首市法院执结这起工伤争议纠纷案。
2013年初,原告范某在苏某所经营的工厂工作时,右手大拇指及食指被机器切割掉,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按照生效裁判,苏某应赔偿范某各种费用共14.6万元。
范某于2014年8月16日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将苏某传唤到法院,他以自己今年已70岁,年事已高、已离婚、工厂已抵账、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为理由拒绝履行,同时还拿出了最近在医疗机构治疗心脏病、脑血栓的住院病历。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拿出了苏某最近一年的工资记录、离婚时间证明、夫妻一直同居生活的证明。原来,为了逃避赔偿,在范某受伤后,苏某与妻子匆忙办理了离婚登记,将工厂、房产等转移到妻子名下。执行人员从法理和情理入手,耐心引导,最终,苏某与范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先行支付赔偿款6.6万元,余款分两期付清。 (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