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癌症母亲执意离婚 法院出庭立案了心愿

        现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上至七老八十老夫老妻,下至二十出头闪结闪离。离婚似乎成了社会生活中茶余饭后屡见不鲜的一个话题。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位年轻女子和她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离婚诉状。经立案工作人员审查,发现诉状中的原告并非这位女子,而是这位女子现年57岁的母亲李琴。根据该院立案的要求,办理立案手续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场,当问及这一问题时,女子哭了……

  女子拿出一份医院出院证明,原来她的母亲李琴被确诊患胆管癌晚期,生命垂危,现全身已浮肿,行走困难,亲自来院办理立案手续有一定困难。女子自述她的父母长期感情不和,母亲早年就想离婚,鉴于子女成长及其他原因,一直隐忍至今。现查出患癌症,母亲希望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能了却心里的夙愿:离婚,并且由法院依法判决。

  了解这一情况后,法院当即决定下午上门立案。立案庭法官主动与负责审理离婚纠纷案件的民一庭联系,约定当天下午会同民一庭承办案件法官一起前往李琴家,将立案后的调解工作一并进行。女子随即电话告知母亲,电话那头的母亲十分激动,“感谢法院,感谢你们为我着想,体谅我的难处,理解我的苦衷。不用你们下午来,我相信法院,我愿意打起精神到庄严的法庭上解决我的问题,我今天下午就来,下午就来!”

  当天下午,李琴在女儿的陪护下来到法院,立案庭当即为李琴办理了立案手续。因原、被告双方均不愿意调解,且李琴执意要求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处理,民一庭法官经征询当事人双方同意,当即开庭进行了审理。

  经庭审查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被告也愿意离婚,承办法官遂当庭口头宣判:准予原、被告离婚。次日,书面判决书即送达到双方当事人手中。了却了最后心愿的李琴,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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