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这样的标语常常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现如今,有多少家庭因为毒品陷入了家不成家,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015年4月1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也调解了一起因丈夫吸毒屡教不改,妻子起诉离婚的案件,主审法官亲历调解将庭审开进了安徽宝丰戒毒所。
经了解,妻子王某和丈夫邓某于2006年相识恋爱,2008年8月1日登记结婚,同年8月20日生育一子。婚后夫妻感情尚可。2012年王某突然发现家里出现很多针管,开始的时候不以为意,后发现越来越多,几个月后,王某才知道邓某在婚前就有吸毒史,这些针管是吸毒的工具。为了挽救婚姻,王某多次劝说邓某戒毒回归家庭,但邓某都不以为然。无奈,王某曾2012年底和2013年6月份向本院提出离婚,后经法官调解,考虑到孩子还小而撤诉。不曾想到,2013年9月27日邓某因为吸毒被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强制戒毒两年。王某已经对邓某彻底失去信心,于2015年3月2日向我院起诉离婚。
主审法官接到案件后,本着对当事人和案件负责的态度,为查明案件事实和调解这起离婚纠纷,决定去宣城安徽宝丰戒毒所开庭。在庭审中,邓某情绪非常激动,但主审法官耐心细致讲解以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使邓某情绪平复下来,顺利的开完庭审,并和王某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协议内容为:王某和邓某离婚,婚生子由邓某的父母抚养,王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又一个活生生的因为吸毒而使家庭破碎的案例。这起离婚案件结束了,但王某和邓某的婚姻也就此终结,二人会面临一个全新的人生,希望邓某从戒毒所出来后,能够以一个全新的生活态度面对自己以后的人生,彻底的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