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9个月 她为何决心离婚

    “妇女在怀孕、哺乳阶段,身体和情感都比较脆弱,法律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可兴庆区人民法院在女方产下一个女婴不久,却判令双方离婚,这到底是咋回事?
  小刘与小张于2012年8月份步入婚姻的殿堂,随着双方的互相了解,小刘感觉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薄。2014年两人商量协议离婚,但此时小刘已经怀孕,为孩子着想,小刘决定给小张一个机会,希望能好好过日子。
  在后来的生活中,小张对怀孕期间的小刘漠不关心,并多次要求打胎。面对小张对婚姻及孩子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已怀胎9个多月的小刘心灰意冷,并最终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独自抚养孩子。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得知小刘已怀孕9个多月,便亲自来到其家中了解情况。小刘哭诉,在她怀孕9个多月的时间里,小张作为丈夫和孩子的父亲,从没有好好照顾她,甚至多次要求打掉孩子,这种对家庭极端不负责任的做法已经让她无法原谅。
  案件还在审理中,小刘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孩,尚未取名。办案法官仍旧试图挽回这段婚姻,但小张同意离婚,并称自己目前处于失业状态,无力支付孩子抚养费。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小刘与小张离婚,孩子由其母亲小刘抚养。
  本报记者 蒋宏宁 通讯员 何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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