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算是自动离婚吗?

       张掖市刘女士咨询:我和老公由于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将近两年了。但我听说好像法律上规定分居两年就可以算作是自动离婚了。请问,这一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本报记者连线阮磊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是,虽然我国法律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法律条文的误解。因为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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