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闪婚频遭家暴 妻子难忍离婚索赔

       闪婚后,徐娅发现丈夫韩庆性格暴躁,频施家暴,于是起诉离婚,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但她不知道自己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特向女报求助,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副主任苏红为其解答。
 
  案件详情:我和丈夫是2013年底通过网聊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不到一个月便登记结婚,婚后一年生下女儿。本该是幸福甜蜜的一家,但是我们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断为家庭琐事争吵。争吵过程中,韩庆经常动手打我,打完后,就会乞求原谅。我为了年幼的女儿,每次都不了了之。
 
  2015年4月的某天,我们再次发生争吵,韩庆将我打伤,我报警求助并被送入医院治疗。一周后,公安局就此次家暴事件对韩庆出具行政处罚书并将其行政拘留。不久,我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要求抚养女儿,并要求韩庆支付精神抚慰金5万元。
 
  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副主任苏红: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徐娅有证据证明其受到家庭暴力,并因此受到一定的损害,离婚时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由法院依据客观事实及相关证据予以认定。
 
  婚姻心语 结婚是为了找一个疼爱自己的人,如果生活在一个不幸福的家里,苦撑下去就是在浪费青春,孩子也会失去一个选择幸福家庭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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