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抵抗不应诉 法官依法判离婚

本报讯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件被告缺席的特殊离婚案件,判决双方离婚。
 
通过公告得知自己与丈夫被判离婚的消息后,被告张某终于沉不住气了,“我没有同意,你们怎么就把婚给我离了?”
 
据了解,李某与张某于2008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发生矛盾,李某曾于2014年1月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法院联系张某通知其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张某虽领取了相关法律文书及开庭传票,但开庭当日却未出庭应诉,法官考虑到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为给二人和好的机会,因此判决不准予离婚。
 
后来,双方关系并无改善,同年12月,李某再次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法官联系到张某向其说明相关情况并劝其积极应诉。但张某态度恶劣,拒绝接收相关法律文书,也不提供具体住址,法官多次劝说无效,无奈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期间,法官也走访联系了张某的父母了解相关情况,并告知开庭日期等事项。开庭当日,法官电话联系张某父母,张某父母称张某外出打工了。张某再次缺席庭审。
 
原告李某第二次提起诉讼后,被告张某仍不出庭应诉,不出面接受法庭的调解,说明其没有和好夫妻关系的意愿,也失去了夫妻互相尊重的基础。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而长时间不共同生活,不履行夫妻义务,其夫妻感情已难以和好,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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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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