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通报典型婚姻纠纷案例

女性提起离婚诉讼高于男性,30-45岁占离婚诉讼的一半

  女性提起离婚诉讼高于男性;30-45岁提起离婚诉讼的占比为49.25%;城市离婚诉讼发生率明显高于农村地区……昨日江南时报记者获悉,在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治宣传日来临之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市法院2012-2015年的婚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记者李晓静通讯员宋华俊

  据苏州中院民四庭法官沈莉菁介绍,2012-2015年10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离婚纠纷案件共计29383件,其中2012年6751件,2013年8591件,2014年7495件,2015年1-10月6546件,收案态势基本保持平稳。

  苏州中院近期对这些案件进行专项调研后发现,此类案件以离婚纠纷为主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从性别上看,女性提起离婚诉讼高于男性。据抽样统计,案件中女性提起离婚诉讼的占比为56%,而同期男性提起离婚诉讼的占比仅为44%。这反映出当前女性的维权意识、独立意识明显增强,经济依附性降低,不愿意对家庭暴力、男方赌博等不良恶习再保持沉默。从年龄上看,中青年人成为离婚诉讼主要群体。据抽样统计,案件中30岁以下提起离婚诉讼的占比为31%,30-45岁提起离婚诉讼的占比为49.25%,45岁以上提起离婚诉讼的占比为19.75%。从中可以看出,与中老年人相比,青年人对婚姻的态度及对配偶的包容度存在较大差异。

  从地域上看,城市离婚诉讼发生率明显高于农村地区。据抽样统计,案件中66.25%的离婚诉讼当事人居住于城市,而33.75%的离婚诉讼当事人居住于农村,反映出城乡之间的差异导致婚姻关系稳定度有所不同。从学历上看,低学历群体离婚诉讼发生率高于高学历群体。据抽样统计,案件中高中以下学历提起离婚诉讼的占比为62.93%,大专以上学历提起离婚诉讼的占比37.07%。这也反映出高学历群体对婚姻关系建立的慎重度相对较高,理性思维相对较强,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往往更倾向选择协议离婚。从婚姻经历来看,初次婚姻离婚诉讼发生率高于再婚。据抽样统计,案件中初婚离婚诉讼的占比为83.13%,再婚离婚诉讼的占比为16.87%。反映当下在初次婚姻关系建立过程中,双方缺乏足够了解,感情基础相对薄弱;而再婚群体因经历婚姻挫折,对婚姻家庭相对更为珍惜。

  婚姻纠纷案例从原因上看,呈现多元化并以性格不和为主。据抽样统计,提起离婚诉讼原因中,性格不合占比为49.25%,对方有生活恶习占比为12.25%,第三者介入占比为11%,因双方或一方父母原因占比为4.75%,对方有疾病占比为3.25%,其他原因占比为20%。反映出婚姻关系的维系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之间的磨合、包容和用心经营,外力并非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因。

  该院还发布了五起涉婚姻纠纷典型案例,涉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拒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怎么办、遭遇家暴可否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国外离婚后如何在国内申请承认、哪些债务需夫妻共同归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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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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