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圳离婚购房占比达45%

        深圳都市报讯 (记者 刘彦杰) 近日,一则“为买学区房杭州夫妻俩假离婚,男方拒绝复婚”的消息刷爆朋友圈,作为高房价的一线城市,深圳的情况怎样呢?记者昨天从监管部门获悉,去年深圳离婚购房占比达45%。在这高达45%的数字中,“假离婚”占比多少呢?“假离婚”到底有什么危害?记者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采访调查。
 
   假离婚购房情况明显增多
 
   记者获悉,央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已经注意到,深圳投机性购房需求旺盛。深圳监管部门认为,尽管深圳存在旺盛的真实刚性需求,但他们调查发现,通过为亲友或相关人代缴社保、“假离婚”、注册公司购买等方式规避限购政策,获取购房资格,并向银行申请首套房贷款的情况明显增多。
 
   记者了解到,深圳监管部门引用第三方数据称,2015年深圳市离婚数量超过2万对,同比增长46%;离婚购房占到了总购房45%。同时,预计2016年前三个月,深圳购房者中投机性客户占比达到了30%。
 
   情感、道德成本加重
 
   记者采访了深圳妇联的婚姻家庭关系方面专家,这位专家表示,家庭“分裂”的不幸被省下大笔利息开支的喜悦冲散了,金钱上获益明显可见,而情感、道德的成本却加重了。以“婚姻”为代价的某些聪明想法,往往带来的是财产分割矛盾、夫妻猜忌、冲击传统婚姻观等诸多社会新问题。
 
   专家表示,假离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女性,一旦离婚,复婚面对的问题将会有很多。“假离婚”时的离婚协议将被视为有效,“假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依法有效,即使将来复婚,复婚前已经分割的财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会随着复婚而变成共同财产。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
 
   记者采访了深圳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郑祝玉律师,郑律师表示,“中国式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但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双方在协议上已经用文字和签名进行了确认,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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