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闹了一年最终和平分手

        “离婚的事已经闹了一年多了。”今年年初,阿玲向海沧司法所求助。她和丈夫阿贵2009年结婚,直到第四年才有第一个孩子。不幸的是,这个孩子夭折了。前年,夫妻俩

好不容易又盼来一个宝宝,但阿玲得了甲亢,不得不终止妊娠。因为孩子,阿玲吃了不少苦头。
 
        “坐月子最需要人照顾,但那时候婆婆被检查出癌症,整个月子都是在娘家。”回娘家可以接受,但整个月子期间,阿贵总是板着一张脸,两人的沟通越来越少。用阿玲的话

说,两人都过得很累,也没什么感情了。
 
         两人都想离婚,但阿玲因孩子吃了苦头,向阿贵提出要一套房子。此要求遭阿贵拒绝,离婚的事就这么拖了下来。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调解员的第一想法是帮夫妻俩破镜重圆,毕竟在一起多年,苦日子都过来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然而,调解员调查发现,夫妻俩性格

不合,几年来都是打打闹闹的状态。两人之间,尽是痛苦回忆,没有亲情牌可打。“与其痛苦地在一起,不如尽早分开,寻找各自的幸福。”调解员改变了调解方向。
 
        夫妻俩没有孩子,没有抚养权问题,但正是因为没有孩子,阿玲觉得自己生理和心理上都受到伤害,阿贵必须给予一定补偿,否则不同意离婚。给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

就是她想要的补偿。
 
         阿玲的要求太高,阿贵无法满足。“母亲生病,老家拆迁的房子也只够一家子住,生意还亏了本,根本拿不出她想要的房子。”阿贵坦言。
 
         调解员最终采取了背对背调解方式。“孩子的事谁都不愿意,他们家的情况你比谁都了解,婆婆治病要钱,生活困难可想而知。”调解员引导阿玲换位思考。同时,调解员

也从关爱女性角度出发,说服阿贵适当给点补偿。
 
        一番沟通后,阿玲、阿贵两人签订离婚协议,阿贵一次性给予10万元作为补偿,阿玲在一个月内将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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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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