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1月12日讯(记者 张焜)审理离婚案件,法官会在庭审时播放结婚录像,还会请来心理咨询师。这是潍城法院“家事审判庭”独有的办案方式。12日,记者了解到,试水“家事法庭”,该院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已经让13对夫妻和好如初。
“要离婚,你们想清楚了么?”面对一对吵闹着要离婚的夫妻,潍城法院家事审判庭的工作人员,给两个人递出了几张表格,让他们想好了填上。表格的内容,是要两个人考虑离婚以后,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问题。看到这一对夫妻面面相觑的样子,工作人员明白,他们是一时冲动,根本没有考虑好离婚所要面临的问题。于是,工作人员趁机对两个人进行了调解,希望能让两个人解开心结,和好如初。
记者了解到,2016年9月份,潍城法院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由2名法官、2名驻院调解员、2名书记员组成,专职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专门的家事审判,使用了很多特殊的审判方式。如庭审形式由升堂问案式转变为圆桌审判式,当事人称呼由原告、被告转变为家庭成员之间的称呼等。
“到庭制度由当事人可以不到庭,也转为了当事人须亲自到庭。”潍城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尤其在离婚案件中,法官要根据当事人的真心话,来判断婚姻的危机程度。
据悉,“家事法庭”在离婚案件庭审过程中,除了播放结婚录像等资料外,还播放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因缺少关爱,走上犯罪道路的纪录片或者调查数据图表,以此引起双方当事人对孩子前途的担忧,从而全面、慎重考虑是否让婚姻存续。在继承、赡养等案件庭审过程中,播放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等故事短片,启迪当事人要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珍惜手足之情,为此类案件的顺利化解打下良好的情感基础。
“家事法庭”还实施了《未成年人(老年人)抚养计划表》、《未成年子女(老年人)抚养调查表》、《经济状况调查表》、《未成年子女(老年人)回访情况登记表》、人身保护令的“四表一令”制度。家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要求当事人填写《未成年人(老年人)抚养计划表》,同时借助家事调查员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老年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情况进行调查。如果计划表填写不完善,说明双方当事人一旦离婚,可能导致少无所学、老无所养,因此不再进行下步审理。如果内容详实、完善,法院将重点对婚姻关系进行修复,对于和好无望或者没有必要续存的婚姻,及时判决。对家暴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审查相关证据后,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并联合妇联等联动部门及家事回访员定期回访,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有和好可能的离婚案件,尤其是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而被告不愿离婚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设置三个月左右的冷静期,同时,为促使冷静期真正发挥修复关系的作用,法院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或调解服务,努力打开当事人心结,挽救婚姻。
据悉,近三年来,在潍城区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的有9387对,登记离婚的有2830对,再加上每年到潍城区法院起诉离婚的400余件案件,离婚与结婚的比例达到42.9%,且有上升趋势。而自设立以来,家事审判庭已收案197件,庭前调解159件,调解和好13件,调解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进而撤诉的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