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杨俊逸潘文杰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近日向一宗离婚案件当事人魏女士送达了广州市法院出具的首份离婚证明书。魏女士从法官手中接过离婚证明书后说:“终于不用再拿着离婚判决书办理相关手续了!”
原告魏女士与丈夫经越秀法院审理判决离婚。但判决书不仅载有魏女士详细的个人信息,还摘录了魏女士在法庭上的诉称内容,包括她和丈夫两人“都吸毒”、魏女士曾被判刑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民政机关仅为协议离婚的夫妻出具离婚证,通过诉讼途径离婚的当事人,只能以生效裁判文书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魏女士在办理户口迁移、银行贷款、出国签证、再婚登记等手续时,不得不向相关机关提供判决书。这让魏女士感觉很难堪。
考虑到许多类似魏女士这样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烦恼与不便,经与民政部门协商沟通,越秀法院大胆创新,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离婚证明书,替代生效裁判文书。离婚证明书上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隐去了裁判文书的其他内容,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越秀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离婚案件当事人若有需要,可在判决生效后随时向法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