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是公证处常见的业务。日前,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工作人员陈越说,自己与马保峰公证员做了一起特殊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债权人与债务人竟然曾是一对育有一儿一女的夫妻。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是公证处常见的业务。日前,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工作人员陈越说,自己与马保峰公证员做了一起特殊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债权人与债务人竟然曾是一对育有一儿一女的夫妻。
生下二宝后,“假离婚”成真离婚
薛心(化名)跟着周强(化名)一同走进宁波市天一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
薛心说:“我向他借了150万元钱,用我在鄞州的一套房子做抵押。你们帮我公证下。”
公证员按惯例询问薛女士的婚姻状况。
“我已经离婚了。”薛心说。公证员翻开离婚证时愣住了,离婚证上的照片,正是周强。
周强在公证员的仔细询问下泣不成声:“我们本来是假离婚的,却弄成真离婚了。”
公证员询问得知,两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宁波人。薛心2009年怀上二宝,但不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周强想了个主意——自己和薛心先离婚,让薛心和自己同事假结婚,生完孩子后和这名同事离婚,再和自己复婚。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两人离婚时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财产各半,女儿抚养权归薛心。
2010年薛心生下二宝,顺利办好出生医学证明,并和周强的同事离婚,这段婚姻仅持续3个月。
全部家当买了一套房,只写了女方名字
“薛心坐月子时,我拿了父母老房子220万元的拆迁款和全部积蓄,全款打给薛心买了套280万元的房子。当时,她还在坐月子,不方便办复婚手续,我想着本来就是假离婚的,所以房子就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办下来了,孩子也一天天长大,薛心却一再拒绝周强复婚的请求,态度越来越坚决。
“我这是人财两空啊,全部积蓄打给了她,买的房又在她名下,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也归她。现在,钱没了,房子没了,妻子没了,孩子也没了。”周强哽咽着说。
“房产证上,只有薛心一个人的名字。几次想要回房子沟通无果。”协商再三,周强提出了个法子:“我们去做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280万元的房款,130万元我送给你和孩子,另外150万元算我借给你的,你把这套房子抵押给我,怎么样?”薛心同意了。
当公证员问,利息与借款期限如何约定时?周强一再摇头:“我不要利息,借款期限8年,那时孩子也快长大成年了,如果薛心还钱,我会把钱给孩子,薛心要是不还钱,我就会凭公证书采取法律手段,来保障孩子的权益。我这样做,一是希望以后孩子长大了,能知道我这个父亲是爱他们的,给过他们一些保障。另一个是希望薛心不要擅自卖了这套房子,办理完公证我们会去办理他项权证,这样她就不能擅自处置。”
最后,两个人签署了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员做好公证后,两人匆匆离开。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
“‘假离婚’是市民口头的通俗叫法。事实上,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凡是出于自愿并办完合法手续的都是真离婚。从法律要件上,夫妻双方履行了正常的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公证人员说,经常碰到一些市民为了规避法律法规而离婚,比如为了买房、超生或者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但结果却弄巧成拙。
夫妻间的“假离婚”,却是法律上的“真单身”,相互忠诚与扶养的义务也随之消失。一纸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约定子女抚养权,领取离婚证后,彼此间就不再受到法律的约束与保护。#p#分页标题#e#
公证处提醒市民,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切勿为了规避法律法规而离婚,许多人因此而悔不当初。一旦弄假成真,就可能面临人财两空无处诉的风险。因此,面对离婚协议需谨慎,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不可马虎。
先讲另一个故事吧!
以前工作时,认识一位男生,父母都是高管,收入不错,家里有好几套房子,他又是独生子,在大学里,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对她很好,一路朝着婚姻走去。
姑娘的家庭则比较一般,他俩结婚时,男生的父母说要送给他们一套房子,一辆车,男生叫姑娘准备好户口本和身份证,他打算写两人的名字。
姑娘拒绝道:这是你父母送给你的房子和车子,我啥贡献都没有,还是别写我的名字了。
男生坚持道:这不仅仅是我的意思,也是我父母的意思,我父母说他们既然送我们这些,就是盼着我俩好好过日子,以后我们是夫妻,我的东西就是你的,即使未来真的分手了,也别亏待人家姑娘。
姑娘十分感动,房子加名后,姑娘主动找律师做了个补充条款,如果未来因为她的原因而导致婚姻解体,那么,自己将主动归还这一部分财产。
结婚后,两人的感情非常好,婚后第一年过年,按照当地的习俗,应该是在婆婆家过的,姑娘和父母也很传统,完全尊重这一习俗,但是公婆和老公提出:把亲家接过来,我们两家一起过年吧!你们和我们过,他们冷清了,要是和他们去过,我们也冷清,两人一起过,更热闹一些。
在那个地方,亲家一起过年几乎是没有的,姑娘的父母很是心动,可是也担心别人的眼光,只好不舍地拒绝了亲家的好意。
于是,除夕那天,公婆和小夫妻俩装着一车年货,过来陪他们一起过年了,也开创了他们第一次一起过年的历史。
如今,七八年过去了,两家的关系依然非常融洽,公婆很体谅亲家同为父母的心情,姑娘的父母也时时教导女儿要善待公婆,让他们安享晚年。
再说说小夫妻俩吧,曾经的男生,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懂得责任的儿子、丈夫、 爸爸,也拥有了自己的事业,并且稳步发展,姑娘在一家企业里也做上了经理的位置,收入很是不错,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我想,这才是婚姻该有的模样吧!
再回到文初的那个问题,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若论对错,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打算,哪有什么对错呢?
事实上,我认为,
但凡会出现这种问题的两个人,其实已经没有必要结婚了,因为婚前就如此计较,各自打算的两个人乃至两家人,难道婚后就会变得彼此包容,相亲相爱了吗?最能看出婚后会不会幸福的,就是两家人坐到一起,谈婚礼细节的这一刻。
很多姑娘都跟我说,婚姻如何如何的不幸福,公婆和老公如何如何地把自己当外人。
我是不太相信一个自私凉薄的人,婚前能够藏得滴水不漏,表现得大度宽容,婚后才刷新下限,一切只不过是你注意了还是忽略了而已。
比如,文中的那个姑娘,她问我的问题是谁对谁错?可以说,纠结这种问题谁对谁错,一点意义都没有。所有的问题背后,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人性与隐忧。
所谓的房子加名,起码可以反映出两个大问题。
第一:这个问题折射出了这份感情其实有多么地不纯粹和经不起考验,你不相信我会为你遮风挡雨,我也不相信你会和我白头到老,你不会体谅我父母买一套房子是多么不容易,我的安全感你也不肯来顾及。#p#分页标题#e#
所以,两人都只想着要对方付出更多,让对方放弃更多的利益和承担未来的风险。这样的两个人之间,有很深的爱和感情吗?
没有!既然没有感情这一基础,如何在未来的婚姻岁月里,面对各种各样的考验?如果这样的两个人结合了,一旦未来有什么变故,上演一出“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其实也就没什么好惊讶的。
第二: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两家人的性格,都是自私一类,并且都各自听父母的,这样的两个人结合,怎么可能过成一家人?虽说自私人人都有,但婚姻中若是人人自私算计,怎么可能过得好?既然如此,还有结婚的必要吗?
幸福美满的婚姻,一定是互为着想,互为付出,而不是互为算计利益,互为转嫁风险,不要怪现在的婚姻不可靠,而是你们在结婚之初已经在考虑离婚时的利益分配了。
有人说,现在的婚姻太脆弱,不得不为自己多考虑一点。那么,我只想问一个问题,你为自己多考虑了之后,是得到了更多的保障还是失去了夫妻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
事实上,我认为,与其琢磨着如何在婚姻中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如把这点时间用来打拼自己的事业,更靠谱一些。
什么时候,你的眼光能从婚姻里挪开而投向更广阔的空间了,你才能真正立于不败之地,无论是房子还是钱,都不如你的能力来得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