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多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不想一年后因财产纠纷双方再次公堂相见。近日,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汀坪法庭在立案当天即调解了这起特殊的财产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向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李某与被告唐某曾系夫妻关系。2016年3月28日,李某与唐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因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庭无法查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关系,故在离婚案件中对财产未予处理。今年6月,曾一度不愿露面的李某回来与唐某协商财产分割问题,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故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鉴于原、被告的特殊关系,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不仅仅涉及财产问题,还关系到双方子女的成长及日后抚养探望问题,如处理不好,会带来一系列“后遗症”。为此,承办法官当即电话联系被告前来调解处理,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被告到庭后,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明法理,经法官入情入理地耐心劝说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房产归被告所有,被告当庭支付原告离婚后财产分割款12万元,一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得以快速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