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毛雨佳 蔡莉)海口市龙华区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近20万元,于近日顺利执结一宗离婚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10月,龙华区法院判决准予原告颜某与被告吴某离婚,双方婚生女儿由原告颜某抚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以及在判决生效5日内向原告支付15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未自动履行义务,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为192980元。
执行立案受理后,龙华区法院执行法官对吴某名下住房、存款、车辆等财产进行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有效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经了解得知,吴某目前身在国外,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执行法官未放弃执行,继续通过走访调查,核实吴某在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账户上有住房公积金194180元。根据有关规定,吴某在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账户存有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范畴,且吴某并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符合强制执行相关要求。龙华区法院立即向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要求扣划吴某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后,特向省高院函报此事。省高院高度重视,召集市区两级法院召开专题研讨会。经省高院向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说明被执行人吴某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后,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将依法依规办理,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今年8月,龙华区法院前往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扣划被执行人吴某名下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将执行款192980元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钟文渊表示,龙华区法院将以铁腕执行,用足用好各种执行手段,穷尽财产查找措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破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