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婚姻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涂某是一名35岁的灵川籍女子,利用假结婚来骗取他人的钱财,就在她挖空心思运用各种招数来骗取利益的时候,漏出马脚被抓了。
被告人涂某是一名35岁的已婚女子,2014年9月,在陪人相亲的时候认识了唐某,之后便产生了隐瞒自己已婚并利用假结婚这一手段诈骗钱财的想法。随后,涂某便跟唐某说自己已经离婚了,想再找一个老实可靠的人结婚过日子,希望唐某可以帮忙介绍。
现场
遂通过媒人唐某介绍认识了被害人陆某,涂某隐瞒已婚事实谎称自己离异, 以假装自己与陆某谈恋爱及结婚。
被告人涂某在认识了受害人陆某之后,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没多久便商讨起了结婚事宜。当时涂某说结婚可以,不过得先给点彩礼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陆某立马就从银行取了5000块的彩礼钱交到了涂某的手上。初尝甜头后,涂某内心的欲望越来越大,更是挖空心思地从陆某手上骗钱。为了获得陆某的信任,涂某还使出了一系列的手段。
现场
伪造与陆某的假结婚证 及假装与陆某到灵川县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等手段骗取了陆的信任 。
拿到"结婚证"的陆某完全没有怀疑结婚证的真伪,对涂某更是完全的信任。涂某继续编造各种借口从陆某身上骗取钱财。从2014年10月中旬到2014年12月底,涂某共计骗取陆某钱财2.05万元。 2015年1月3日晚,被告人涂某被受害人及其家属送到公安机关,而她所骗取的钱财已经全部挥霍。法院认为,被告人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了诈骗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伟胜
被告人涂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记者:蒋沛玲 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