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大河网讯 8月15日,洛阳嵩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李某在被拘留三天后最终服软,返还了申请人张某彩礼款3万元。
 
       张某(男)与李某(女)2015年10份经人介绍相识,张某给付李女士彩礼款后,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根据当地习俗于2016年2月便举行了典礼仪式。双方生活一年后,

李某离家出走,不再与张某见面。因多次协商未果,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款。经嵩县法院审理判决李某返还张某彩礼款3.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
 
       2016年12月底,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但被执行人不予配合,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被执行

人故意躲避外出打工,不愿归还。8月12日,执行法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面对面向其释明当前执行形势以及将要承担的罚款、拘留等严重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执行,

无奈执行法官只得将其强制拘留,在拘留第三天,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要求全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希望能够联系家人将钱送来,在得到执行法

官的同意后,李某立即与家人联系,第二日李某家人就将全部的执行款送来,执行干警将执行到位的3.5万元案款交付申请人一方,案件圆满执结。(张扬 王芳芳 平伊娜)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