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90后女子隐瞒其未离婚 以结婚为幌子索要彩礼

        90后女子隐瞒其未离婚的事实,以结婚为幌子,索要彩礼,骗取财物。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其退赔受害人53165.80元。
 
  2011年8月6日,柴某与周某登记结婚。2017年2月23日,经唐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离婚。2015年1月,柴某在与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网上认识了被害人韩某,并与韩某确立恋爱关系。同年上半年,柴某以与韩某结婚为由,索要彩礼,又以所管理的工人受伤需支付医疗费等为由,骗取韩某共计53165.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柴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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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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