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员多次耐心劝说,李的父母最终同意将女儿的次子交由毋抚养。
女子李与男子毋原本是一对夫妻,2016年,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婚生长子由李抚养,次子由毋抚养,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因婚生次子在双方离婚期间一直随李生活,法院判决离婚后,李也未将次子交由毋抚养。毋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抚养婚生次子。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李离婚后已改嫁到陵川县,李的次子一直随李的父母在高平市居住和生活。执行人员考虑到孩子面临上户口和上学等现实问题,多次驱车前往高平市为李的父母做思想工作,劝说其将李的次子交由毋抚养。李的父母以毋无力抚养孩子为由,拒绝将孩子交给毋。
面对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的情况,若强制执行,必然会造成激烈冲突,也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为此,执行人员又多次对李及其父母进行说服教育,劝说他们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看待和解决问题。最终,李的父母同意将这个孩子交由毋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