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送了几万元 两人结婚后因不合离婚丈夫追讨彩礼

       彩礼送了几万元,家住灵川县的李先生高兴地将唐女士娶进了家门。出乎预料的是,结婚不到一年,唐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气不过的李先生向法院抗辩称:离婚可以,但是要求返还彩礼、借款、旅游支出共计十七万余元。
 
  李先生与唐女士于2015年10月通过微信聊天认识,后双方互相有好感,便于2017年4月登记结婚。婚前,李先生以红包的形式向其支付了彩礼、借款、旅游费共计十七万余元。结婚期间,双方未生育小孩。近日,因为不满婚姻现状,唐女士将丈夫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其离婚。
 
  日前,灵川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唐女士要求与李先生离婚,李先生也同意离婚,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唐女士要求与李先生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而对于李先生提出要求唐女士返还彩礼的问题,法院认为,彩礼是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双方已登记结婚,且在婚前、婚后均有过共同生活,李先生赠与的目的已达成,李先生未提供证据证明因彩礼的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因此李先生要求唐女士退还彩礼,没有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对于李先生提出要求唐女士返还旅游支出,法院认为,旅游支出属双方在恋爱交往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具有赠与性质,且该项支出为双方共同使用,李先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为旅游支出的费用的具体数额,现要求唐女士返还旅游支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也不予支持。
 
  此外,对于李先生提出要求唐女士归还借款,法院认为,归还借款属民间借贷纠纷,与本案审理的离婚纠纷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宜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当事人可另行提起诉讼。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