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德清法院化解离婚纠纷有妙招

     离婚纠纷是基层法院数量最多、也最常见的民事案件。德清法院的庭长贝海滨以其丰富的审判经验,带领审判团队另辟蹊径,充分运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促成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和解。
 
  跨省调解 小试牛刀
 
  2012年,贝海滨时任德清法院乾元法庭庭长。那年6月25日,在乾元法庭辖区内打工多年的重庆籍男子奚某起诉要求与王女士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了解,王女士是德清县三合乡人士,与奚某于2008年结识、2009年8月登记结婚。由于二人在婚后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夫妻感情日趋淡漠。2011年年底,王女士外出打工,再未回家。
 
  由于王女士下落不明,无法与其联系,依法只能向王女士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相关应诉材料,如王女士不出面应诉,法院只能依法判决结案。在与奚某交谈的过程中,常年在乾元法庭调处婚姻家庭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冯伟平了解到,王女士有一个手机号码,但已停机很久。在劝说奚某为该号码充入话费后,冯伟平试着以短信方式向王女士送达案件副本,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王女士居然回复了短信,她表示同意离婚但坚决不愿意来法庭办理相关手续。
 
  贝海滨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想了一夜,决定尝试通过QQ视频来调解。在与奚某、王女士双方沟通并告知注意事项后,贝海滨指导人民陪审员冯伟平根据王女士提供的地址,向其邮寄了已由奚某签字的调解笔录,并事先在笔录上加盖了法院骑缝章以免文书被调包。8月13日,奚某到庭,与冯伟平一同与王女士通过QQ视频连线,并确认对方确属王女士本人,王女士在摄像头前拆启法院专递,确认无误后,由王女士“当面”阅读、签字,冯伟平通过视频逐页检查并拍照为证。第二天,贝海滨就收到了王女士签字后寄回的调解笔录,经与照片比对无异。原本需要公告送达的离婚纠纷,就这样通过QQ视频,跨省调解了。
 
  跨国调解 大显身手
 
  一转眼5年过去了,贝海滨已调任德清法院新市法庭庭长。今年9月18日,德清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在新市法庭的分中心收到一起网上立案的离婚案件,不同寻常的是,这是一件跨国离婚的案件。该案被告周先生在与原告胡女士结婚生女后,投靠国外亲戚,目前已移居国外2年。由于周先生不愿意回国,而胡女士和孩子亦不具备出国的条件,天长日久,两人婚姻关系岌岌可危。
 
  贝海滨和他的助理谈晓丽第一时间与周先生取得了联系,告知情况并明确其态度后,通过微信送达的方式向周先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证据及相关应诉材料。
  周先生远在国外,往返国内成本高昂;而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一般不能特别授权,如果周先生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与诉讼,仍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授权委托书和书面意见形成于国外,按照法律规定,还必须履行相关认证、公证手续,成本高昂,且会耗费其大量时间精力,而胡女士和周先生这段因分居两国而尴尬无比的婚姻关系也还将持续……
 
  在与湖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共同研究工作方案后,贝海滨庭长决定采用视频调解方式来化解这起跨国离婚纠纷。
 
  经过前期沟通与准备,10月10日,胡女士与其代理律师一起到庭,贝海滨和助理谈晓丽开启视频,与身在国外的周先生连线,开始跨国调解,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全程拍摄记录视频调解过程。当天下午,胡女士与周先生二人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10月24日,贝海滨和胡女士再次坐在电脑前,看到视频里周先生当场拆封,出示调解笔录和笔录上德清法院的骑缝章,随后周先生“当面”阅读笔录内容并签下了自己的名字。6天后,周先生签好字的调解笔录漂洋过海回到贝海滨庭长手中,胡女士于当天在周先生寄回的调解笔录上也签了字,离婚协议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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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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