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牧野区法院执行局王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孙晓诉被告郭勇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经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7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到牧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李法官接到案件后,联系原被告双方来到法院调解,孙晓坚称郭勇未给一分钱,郭勇则称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就已经给了30000元。二人就此事僵持不下,无奈调解失败。李法官认真研究分析了案情,时隔数日,再次联系双方来到法院。
“郭勇,这钱都是给孩子的,孙晓也就帮孩子管着钱,钱多点,孩子生活不就宽裕点儿嘛。”
“孙晓,你再想想办离婚证那会儿,郭勇有没有给你30000元。”
“咱们双方现在说这钱都是为了孩子好的,你们都多想想孩子。”
最终,在李法官耐心做工作之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40000元,一起离婚财产纠纷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