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着力在婚姻继承住房等领域予以老年人法律援助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16日表示,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的影响,全面、准确地了解老年人在民生方面的法律需求,积极拓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领域,着力在涉及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婚姻、继承、住房等领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赵大程在此间召开的“夕阳幸福工程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座谈会上介绍说,人口老龄化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日益增长,涉及医疗、保险、救助、婚姻、赡养等方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大力发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事业,是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肩负的重要责任。

  赵大程提出,要着力抓好基层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关注和努力满足80岁以上高龄、失能半失能、贫困以及空巢老人的法律援助需求,鼓励各级将老年人权益损害赔偿等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拓展老年人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赵大程要求,要密切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重点问题,坚决杜绝虐待、遗弃老年人等恶性侵权事件和养老机构的安全事故,确保老年人的社会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受赡养权利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大力推进老年维权组织建设,建立完善老年维权工作机制,积极支持老年维权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扎实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仅2009年就为7万多名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为64万多名老年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建立各级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19900多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135700多个。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去年12月21日,司法部与全国老龄办决定在全国开展“夕阳幸福工程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近期,司法部又商全国老龄办决定把活动延续到明年6月底。活动期间,将组织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者、“全国十大维护老年人权益”模范评选、“老年人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建立老年人法律咨询热线,筹集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等。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67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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