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婚姻模式之辩

 民国时期,有本当时颇为时髦的杂志,叫《妇女杂志》。其中设有“通讯”、“读者来信”环节,专门回答读者在爱、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问题。其中,1932年第12期的一封来信颇为典型。这位读者有两个困惑:第一,旧式家庭,父母小的时候就定下婚姻。长大以后,如果以双方不能相爱为由提出解约,父母态度强硬,官厅也会回复“过于理想”;第二,如果没有坚强的能力抵抗父母的支配,素未谋面的两人之间,要怎么发生爱情呢?
 
  杂志的回复颇为简单:第一,法律规定婚姻须得双方自主;第二,恋爱本是男女之间自然发生,难以勉强制成。颇为有趣的是,紧接着这个回答的下一封来信,标题就是“恋爱的危险”。是否该允许自由恋爱?婚姻是不是应该自主?当时,很多人把这些观念看成西欧的舶来品,与传统礼制不合。时人冰村如此哀叹:“道德沦亡,世情日下!”争论的最终结果,我们已经清楚了: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势不可挡,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主流。
 
  不过,这背后有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为什么这样的观念,首先是在西方兴盛起来呢?按照Hajnal1965年的说法,圣彼得堡和的里雅斯特之间连一条线。15世纪前后,在这条线的西边,诞生了当时绝无仅有的欧洲婚姻模式——结婚年龄迟、不婚比率高、夫妻单独居住。除此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婚姻自主。2009年时,开头提到的两位经济学家,deMoor和vanZanden,发表GirlPow-er一文,明确提出西欧崛起的原因之一是独特的婚姻模式。
 
  这一观点之后引起了热议,支持或反对者兼有之。接下来,文章会分成四个部分详细介绍欧洲婚姻模式的来龙去脉。首先,文章将介绍GirlPower一文的论述:为什么女性在西欧能拥有自主权利?第二部分,文章将介绍Voth和Voigtlander对欧洲婚姻模式成因的解释,以及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第三部分是Dennison和Ogilvie对这一系列研究的批评,以及deMoor等四位作者对批评的回应。最后一部分是总结,同时谈谈欧洲婚姻模式带给我们的启发。
 
  欧洲婚姻模式的成因
 
  在2009年发表的文章中,deMoor和vanZanden两位学者为欧洲婚姻模式的形成提出了以下三个可能的原因:首先,教会主张婚姻结合需要双方彼此同意,为婚姻自主提供了法理上的基础;其次,西欧女性对父母遗产有继承权,弱化了早婚的激励;最后,当地有发达的劳动力和金融市场,这一点相当重要。不愿接受家长安排的子女,可以在城市里找到工作,自己过活;不能约束子女的父母,也可以通过金融市场来养老。家长对子女婚姻的权力因此削弱了。
 
  婚姻在天主教教义中地位甚高。耶和华看着伊甸园中的亚当,说“那人独居不好”,取亚当的肋骨创造出了夏娃。随后,亚当和夏娃遂“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夫妻双方表示意思后,双方即合为一体,不可分离。按Brundage的著作:早在4-5世纪,无论是高卢模式婚礼——强调双方结合,教士为躺在婚床上的新人祝福,还是意大利模式婚礼——强调意思表示和教会作用,教士在教堂门口为新人祝福,前提都是双方当事人的彼此同意。
 
  教会对双方自主的强调可见格拉提安编纂的法令集。在31案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能否将女儿许配给违反女儿意愿的男人(Secundo,anfiliainvitasittradentaalicui)?教会法的答案是不可以。除非女方自己表示同意,否则不应出嫁。教会对双方同意的反复强调,为婚姻自主打下了法理上的基础。中世纪时,那些没有多少财产的普通人,很快接受了教会关于婚姻的规定,自主缔结婚姻。不过,贵族的婚姻仍然不是那么自由。
 
  促成欧洲婚姻模式的第二个因素是继承权的规定。无论是西北欧,还是东欧或南欧,女儿都可以分到一部分父母的财产,但分割的时点不同。在西北欧,更常见的做法是父母去世时分割遗产,女儿和儿子都享有继承权;在其他地区,通行的做法是女儿出嫁时给予一大笔嫁妆,之后不再享有遗产的继承权。两种安排创造出截然不同的激励:如果财产是在父母去世时分割,女儿没有动力太早出嫁来分割财产?,父母也没有早早将女儿嫁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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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没有激励早早出嫁,这一点容易理解。“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早一些获得财产总不是坏事。为什么西欧的父母没有早早嫁出女儿的激励呢?这和嫁妆有关。嫁妆在婚姻市场上,部分充当着“价格”——女儿出嫁的年纪小,可以为未来家庭提供的劳动力越多,需要付出的嫁妆相对就少一些。Botticini1999年发表的研究发现,情况确实如此,父母会为年纪大的女儿多掏嫁妆钱。因此,如果财产是在结婚时分割,父母有动力早嫁出女儿来减轻财政压力。
 
  第三点相当关键:女性可以找到工作、自力更生。早在13世纪,当时的法庭卷宗中就有这样的案例:女孩和男孩私订终身后,家里把女孩赶了出去。女孩独自进城打工期间,另外一个男孩生下了孩子。于是,原来的男孩要求解除婚约,女孩不同意,闹上了法庭。DeMoor和vanZanden引用的这个故事,内涵非常丰富:首先,当时的女性即使独居,也能在城里找到足以糊口的工作;其次,家庭会对这一点做出反应,要求女儿自立。
 
  这和当时世界的其他地区颇为不同。其他地区的女性也劳动,强度未必比西欧女性低,但她们的劳动常常是在家庭中进行,不直接面对市场。女性自由地参与劳动力市场,可以选择职业,如仆人、挤奶工等,这一点是比较少见的。发达的劳动力市场至少带来了两个方面的影响:首先,女性有动力去接受教育,因为知识和技能现在可以很方便地变现;其次,女性可以更从容地挑选伴侣——即使找不到,好歹自己也有份工作。这些都是促进晚婚的。
 
  除了劳动力市场,发达的金融市场也发挥了关键的作用。欧洲的金融市场起步早:13世纪时,一次购买、长期或终生支付的年金市场已经相当发达。人们可以在收入高的时候购买年金,老了以后也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如果没有金融市场,父母需要依靠子女来养老——年轻时抚养他们,年老时再接受他们的供养;有了金融市场以后,这不再是唯一的选择——自己可以把年轻时赚取的收入,“搬运”到年老的时候。子女不需要再肩负那么重的责任了。
 
  总之,按照deMoor和vanZan-den的观点,西欧婚姻模式的形成,背后有多方面的力量。无论是继承制度,还是市场的发展,都兼有“推力”和“拉力”:外面的世界吸引着女孩,家庭对女儿的束缚也在减轻。教会的态度,为婚姻自主扫清了制度上的障碍。因此,我们也能够理解为什么当时会流行开头的这类诗歌了。倡导独身、主张自食其力,在当时形成了一股潮流。如果没有背后的这些因素起作用,这样的思想很可能不会存在。即使有,也是无源之水。
 
  欧洲婚姻模式的的契机
 
  肆虐的黑死病大幅减少了欧洲的人口。Voightlander和Voth2013年发表的研究认为:黑死病对劳动力市场的冲击,为欧洲婚姻模式的兴起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为什么?首先,由于两性分工不同,男女具备比较优势的行业不同。男性体格更强,相对来说更适合从事种植业,包括犁地、翻土等体力活;女性体格相对弱些,比较优势在畜牧业,更适合从事放牧、饲育、挤奶等职业。因此,如果畜牧业的就业机会扩张,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处境会得到改善。
 
  黑死病恰好起到了这个效果。尽管欧洲各地,有三分之一到一半的人口死于瘟疫,土地却不会因瘟疫消失。人口减少,土地不变,劳动力与土地的比值因此下降,这有两个后果:首先,从供给侧看,欧洲比之前更加适合发展土地密集型的畜牧业;其次,从需求侧看,劳动力更稀缺,导致工资上升,幸存的人口可以消费更多的商品——比如牛奶、乳酪或者牛羊肉——而不是拿所有钱去买仅供糊口的谷物。对畜牧业产品的需求也比之前增加了。
 
  畜牧业繁荣,而女性又在畜牧业方面拥有比较优势。结果就是女性面对的劳动力市场规模比之前更大,待遇也比之前更好。此外,如果太早怀孕,在农庄从事畜牧业的工作会有很多不便。年轻女性选择的天平因此摆向工作这一边,结婚和生育的年龄因此推迟。这个解释和前面提到的并不矛盾:劳动力市场确实可以影响到晚婚和婚姻自主,而黑死病可能是欧洲历史上对劳动力市场最大的冲击。欧洲婚姻模式因此大踏步前进,并不奇怪。#p#分页标题#e#
 
  除了工作,欧洲婚姻模式也会影响人力资本积累:既影响女性自己,也影响她的后代。结婚和生育时间更晚的女性,有更多的时间发展自己。她可以接受更长时间的学校教育,也可以参加工作,学习技能和手艺,还可以出外游历,增长见识和阅历。结婚时间推迟,女性在生育前积累的人力资本增加,孩子也会因此受益。毕竟,母亲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主要陪伴者。
 
  无论是历史还是当下,这一点都是事实。比方说,Foreman-Peck2011年发表的研究就发现:在19世纪的英国,女性结婚比较晚的地方,孩子识字的比例要更高;19世纪的欧洲,女性结婚比较晚的国家,孩子的平均教育年限更长、识字比例也更高。尽管只凭借现有的数据,很难深入了解在当时,不同教育程度的母亲如何教育孩子,但当代的研究可以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如果母亲教育程度高、经常给孩子买书或者读书,子女未来的发展会更好。
 
  欧洲婚姻模式的一部分影响,和驱动经济增长的因素吻合。比方说,占人口比例接近一半的女性努力积累更多人力资本、下一代的人力资本数量上升、生育率受到结婚年龄限制,等等。因此,部分学者很自然地猜想:婚姻模式的差异,会不会是解释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域,近代增长差异的关键呢?这里有两个问题:首先,欧洲婚姻模式是否确属欧洲,尤其是西欧所独有?其次,欧洲婚姻模式和经济增长之间,是否确实存在彼此促进的关系?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争议较少。直到19世纪末,无论是东亚还是伊斯兰世界,抑或其他地区,都没有出现类似的婚姻模式。18世纪的英国,各地25-29岁女性的独身比例普遍超过20%,有的甚至接近一半。终身未婚者也不少见。GirlPower比较了西欧和中国婚姻模式的差异,Emgelen和Puschmann2011年的研究则比较了西欧和伊斯兰世界。在欧洲以外的地区,女性通常早早结婚生育,婚姻亦难得自由。
 
  欧洲婚姻模式是否促进了经济增长
 
  如果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婚姻模式的差异,应该也能解释一部分欧洲内部增长速度的差异。如果一个地区女性的结婚年龄更晚、独身比例更高、家庭规模更小,这个地区就更加符合欧洲婚姻模式的特点,按理说增长速度也应该更快。但是,Dennison和Ogivile2014年发表的研究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们认为:欧洲婚姻模式和经济增长之间,数据上缺乏证据,因果渠道上也存在断裂。欧洲的发展,可能要归功于其他因素。
 
  他们汇总了三百多篇研究近代之前欧洲婚姻与家庭的文章,总共得到了39个国家的4700多个数据。统计分析得到的结果,和之前学者的猜测并不一致。比方说,17世纪之后,人均GDP最高的荷兰和英国,相比其他国家来说,并不是那么符合欧洲婚姻模式;非常符合模式的瑞士、奥地利和瑞典,人均GDP却比这两个国家要低不少。无论是单独考虑结婚年龄、家庭规模这几个指标,还是把指标加总,婚姻模式和经济增长都不存在明显的正向关联。
 
  他们同时反驳了deMoor和vanZanden的其他几个说法。比方说,女性可以参加劳动,但她们的地位仍然受限。当时的手工业和零售业行会采取许多措施,限制或排除女性。人力资本方面,即使欧洲婚姻模式确实促进了人力资本积累,人力资本和经济增长之间也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以荷兰为例,虽然民众的识字率很高,经济却在17世纪之后陷于停滞;北欧非常符合模式,识字率也很高,但经济增长并不快,工业化在欧洲也不算早,等等。
 
  DeMoor和vanZanden很快联合另外两位学者作出了回应。他们强调,欧洲婚姻模式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女性的自主。无论是结婚年龄,还是独身比例,在婚姻模式影响之外,还受许多其他因素影响,未必能准确衡量模式强弱。比较可靠的方法是直接去衡量和女性自主相关的制度,比如是否一夫一妻、继承制度、是否从夫居,等等。通过加总这些指标,他们构造了“女性友好指数”。结果发现:无论是世界范围还是欧洲范围,“女性友好指数”都和经济增长正向相关。
 
  这一争论远未结束。Fore-man-Peck和周鹏合作,即将刊出的研究发现:欧洲婚姻模式可能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关键。女性人力资本的积累,降低了投资子女教育的成本;人力资本程度的逐代上升,使得英国最终可以跳出马尔萨斯陷阱、实现工业革命。研究制度对经济的影响,本来就是麻烦事——无论是准确衡量制度,还是在二者间建立因果关系,都需要细致而深入的分析。要判断是经济变迁影响了制度,还是制度变革诱导了变迁,需要更多的证据。#p#分页标题#e#
 
  总结
 
  近年来量化历史研究的进展,使得欧洲婚姻模式重新进入大家的视野。这篇文章简介了学者对以下几个问题的回答:欧洲婚姻模式意味着什么?有的学者强调结果,比如结婚年龄、独身比例;有的学者强调女性自主,通过制度安排来衡量婚姻模式。什么因素促进了这种模式?有的学者认为是教会、继承制度和市场的共同作用,有的学者强调黑死病的冲击。欧洲婚姻模式真的促进了经济增长吗?这一点仍有很大争议。衡量的指标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未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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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个结论还有另外一面。实际上,即使没有促进经济增长,欧洲婚姻模式也存在其他正面的作用。女性的自主权利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人应该是目的而非手段”,在许多传统社会中,女性并不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利。是否接受教育、是否婚嫁、夫婿是谁、婚后生活如何,等等,在这些人生的大问题上,她的选择并不多。如果不接受预定的安排,她将面临强大的社会压力。近代最重要的进步之一,就是占据总人口一半的女性的权利解放。
 
  此外,女性的解放与市场的发育有密切的关联。如果没有发达的劳动力市场,女性很难脱离家庭。即使脱离,也要冒着衣食无着的风险;如果没有发达的金融市场,社区和家庭需要子女留下,会因此形成非常牢固的纽带。虽然欧洲婚姻模式这个名字,看起来颇有几分欧洲特色,但背后起作用的因素,在文化之间是共通的。如果像开头那样,个体的价值遭遇挑战,解放个人的努力受到非议,围绕欧洲婚姻模式的研究,相信能带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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