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十八年没登记 老太没法继承遗产

 王老太太再找老伴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18年后“后老伴”去世,留下65万余元存款和一套房产,去年89岁的王老太太与“后老伴”的6名子女因遗产分配发生纠纷,闹上了法庭。

  找后老伴没登记,遗产起纠纷

  王老太太和杜老爷子同居后,一直没办理登记手续。王老太太有4名子女,杜老爷子有6名子女,二人在一起后没有生育子女。

  杜老爷子在世时,两家没有任何矛盾。2014年9月,杜老爷子去世后双方争起了遗产。杜老爷子名下的6亩多土地被征收,获得65万余元的补偿款。此外,杜老爷子还留下一处房产。该房是2004年动迁所分,房证十年后才办下来。房证是王老太太女儿帮着领取的,房证登记在杜老爷子名下。

  王老太太认为虽然没有登记,但属于事实婚姻,杜老爷子留下的遗产应该有自己的份儿。杜家子女则认为,虽然两人一起生活过,但遗产和王老太太没有关系。

  老太太打官司要继承权

  由于本案被继承人杜老爷子没有遗嘱,故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因此,杜老爷子的配偶、子女、父母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现杜老爷子父母已去世,6名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王老太太没有和杜老爷子办理婚姻登记,法律规定只有在双方存在事实婚姻的情况下,王老太太才享有继承权。

  为了找回“后老伴”的身份,2015年4月7日,89岁的王老太太以她与杜老爷子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为由要求继承遗产。王老太太称,自己和杜老爷子是从1984年开始在一起生活的。杜家子女不同意这种说法,称双方是在1996年3月左右在一起生活的。

  两个月后,王老太太撤诉。不久,王老太太再次提起诉讼,称其同杜老爷子共同生活的开始时间为1987年,还提供了相应的证人证言。杜家子女仍坚持原来的说法。

  法定无法继承法外获10万元

  为何双方对同居时间争论不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双方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在此时间之后,法院按同居关系处理。

  于洪区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王老太太主张1984年就和杜老爷子结婚的事实并不存在,主张的1987年也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因此法院无法确认两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实婚姻关系无法确认。

  事实婚姻无法确认,王老太太和杜老爷子之间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王老太太对遗产不享有继承权。但鉴于两位老人共同生活了18年,王老太太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法院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王老太太可在法定继承以外分得适当的遗产,法院酌定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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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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