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翻案”裁定歧视同性婚姻违宪

美国最高法院26日为同性婚姻“翻案”,裁定一部歧视同性婚姻的法律违宪,使得同性伴侣争取平等权益的运动赢得历史性胜利。

  当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的微弱优势,裁定1996年生效的《婚姻保护法》违宪。这部法律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令合法结婚的同性伴侣受到歧视,无法享受异性夫妻可以享受的1000多种权利和福利。

  最高法院在裁决书中批评《婚姻保护法》歧视同性婚姻,误导众人“同性婚姻比异性婚姻逊色”,违背了人人享有一切平等权益的美国宪法精神。

  《婚姻保护法》被推翻后,意味着在目前承认同性婚姻的12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首都华盛顿),合法结婚的同性伴侣将与异性夫妻无异,可以在纳税、保险、配偶移民、遗产继承等诸多方面享受优惠和福利。

 

 

  将《婚姻保护法》告上法庭缘起一名83岁“老奶奶”的抗争。2009年,家住纽约的伊迪丝·温莎准备继承伴侣过世后留下的房产,却被告之尽管纽约承认同性婚姻,但按《婚姻保护法》规定,她无法享受异性夫妻的免税优惠,只有缴纳高达36万美元的税金才能继承房产。

  最终,伊迪丝·温莎发起诉讼,状告《婚姻保护法》违宪,并将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期间公开支持同性婚姻的奥巴马政府决定放弃辩护,1996年签署《婚姻保护法》的前总统克林顿也倒戈支持,亲自在最高法院作证力撑“翻案”。

  26日除推翻《婚姻保护法》,最高法院还推翻著名的加利福尼亚州“8号提案”。2008年,加利福尼亚州发起公投通过这一提案,决定修改本州宪法,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拒绝承认同性婚姻。

  但最高法院同样以5票对4票的微弱优势,驳回“8号提案”支持者的上诉,为加州同性婚姻合法化再度打开大门。预计最快25天后加州同性伴侣就可登记结婚,使得加州成为美国承认同性婚姻的第13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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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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