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四规范”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满意度

为有效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让当事人乘兴而来、满意而归,东海县婚姻登记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到“四规范”,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各项制度,坚决杜绝婚姻登记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共办理结婚登记7738对、离婚登记2508对、补领结婚证1560对,免费为当事人颁证7千余次,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规范学习练兵。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做到“温故而知新”,不断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规范依法登记。严格按照“依法登记”和“文明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员工作职责》《首问负责制》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婚姻登记员在登记过程中严格做好资料审核,核对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确保一致,严格把好法定年龄关。

规范服务态度。结婚乃是人生的大喜事,当事人乘兴而来,就必须让他们满意而归。在大厅设立取号机,实行叫号服务,避免插队纠纷;婚姻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保持微笑相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官僚主义作风,要求工作人员坚持“四心”服务,即“热心、细心、诚心、耐心”,面对当事人认真做好咨询、政策解答和依法登记工作,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维护好民政部门“窗口服务”形象;成立了“爱合家”专业婚姻家庭纠纷咨询调解队伍,进行自愿式调解服务;另外,为提高服务质量,该县今年对婚姻登记颁证厅厅进行了重新装修改造,切实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

规范档案管理。该县严格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不仅于登记时规范相关资料、装订整齐,还对1980年以来的婚姻档案进行信息补录,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方便当事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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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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