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时女子满含泪水,调解员发现有蹊跷挽救一段婚姻

      25日,扬州中级法院和宝应法院联合发布一则具有代表性的调解案例:法院工作人员和人员调解员面对一件离婚案件时,在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后,被一方的眼泪和委屈表情“触动”,经过用心调解,成功挽救了一段面临解体的婚姻。
 
     今年3月19日上午,张某某与刘某来到宝应法院起诉离婚,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立案时发现,张某某的妻子刘某眼中含着泪水,考虑到双方对离婚意见可能不一,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便引导两人先前往该县蔡春道调解中心调解。
 
     蔡春道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员胡安选接待了双方当事人,耐心听取了双方对于离婚的意见,在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后,按照当事人协商好的相关事宜,制作了离婚协议。准备签字时,老胡发现刘某脸上露出痛苦委屈的表情,并不情愿签字,于是立即向刘某进行询问。刘某哽咽着说,自己患了重病,孩子尚未成年,自己虽然对婚姻有所失望,但仍然对夫妻和好存在期许。老胡听完刘某的陈述后让其先回家,并留下张某某谈心。老胡对张某某说,刘某不远千里远嫁到他家,为他生儿育女,辛苦操持,现在身体患病,夫妻之间遇到困难本应同甘共苦,而非逃避,希望张某某能再次慎重考虑离婚一事。
 
    两天后,夫妻二人再次来到调解中心,张某某向老胡道谢,并称自己认识到了错误,婚也不离了,今后将会与妻子共同努力把生活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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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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