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地产置业顾问诱导我们假离婚,现在买不成房子,却拒绝退还定金。”近日,重庆两位消费者向本报反映,万科(重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重庆公司)诱导客户假离婚。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诱办假证
重庆市江北区“万科悦湾”楼盘认购户徐勇告诉记者,4月11日他和妻子去“万科悦湾”售楼部看房,置业顾问向他们推荐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源。
在预算房款时,徐勇提醒置业顾问,他和妻子名下各有一套房子,且都在交按揭,现准备把其中一套卖掉,然后买一套“万科悦湾”的房子,询问按现在的政策,是不是办理按揭会有限制,而且享受不到纳税优惠?
置业顾问承诺说:“公司有办法帮你们办成首套房,但要你们夫妻办理假离婚,即把丈夫名下所有的财产及债务转移到妻子名下。需要你们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和收入证明、征信报告。你们要提供两份资料,假离婚主要是用来应付银行的,银行是不会去查的,只是看一下。然后你们要提供真的结婚证,真的结婚证是要提供给地税、房交所、国土等部门。”
徐勇夫妇提出疑问:“假离婚是不是要到民政局去?”置业顾问说:“不用,假离婚证做好后,银行收走复印件,同时要看假离婚证的原件。按揭办完后,你们把假离婚证撕掉就可以了。”
徐勇和妻子提出先去看样板间及认购房子的朝向。置业顾问以样板间及认购房子都已关门为由,没有带他们去看,催促他们签订了认购书,缴纳了2万元定金,并收取了帮他们办理假离婚手续的费用2000元(没有开具票据)。之后,置业顾问带他们去实地看房。徐勇和妻子看后非常失望,因为房子与他们的期望差距较大,便要求退房并退还定金,遭对方拒绝。置业顾问只是将2000元准备办理假离婚的费用,退还给了徐勇夫妇。
无奈之下,徐勇于6月15日向本报反映。7月1日,万科重庆公司给本报发来回复称,由于当事置业顾问已经离职很久,无法证实客户所陈述的事实,客户认购过程都按照公司流程办理,公司未有任何隐瞒或欺诈的行为。项目营销负责人已经向公司领导汇报客户情况,待公司决策。
拒退定金
无独有偶。6月17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万科西九”楼盘的认购户黄浩德向本报反映,他于5月24日在“万科西九”楼盘看中了一套商品房,签订了认购书,缴了5000元定金。
5月25号,有关部门出具的征信报告显示,黄浩德的妻子在大学就读期间申请过助学贷款,毕业后多次逾期还贷,出现了不良信用记录。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拒绝放贷。
银行按揭办不下来,房子便买不成了,黄浩德要求退房并退还定金,遭到拒绝。“万科西九”楼盘的置业顾问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黄浩德和妻子要么真离婚,要么办假离婚。黄浩德夫妇对此严词拒绝。
7月1日,万科重庆公司给本报发来回复称,认购前,代理公司销售经理曾反复询问客户,是否有征信问题,得到的答复均为征信良好。后该客户征信报告显示有50余次助学贷款逾期,所有合作银行都拒贷。#p#分页标题#e#
客户被银行拒贷后,询问销售经理如何能继续贷款购房。销售经理告知其只有减去征信不良者的姓名,并提供离婚手续,并未引导客户去完成假离婚。客户在认购阶段所签署的认购须知及温馨提示中也已明确标明“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定金不予退还”。
涉嫌违法
“用假离婚骗购房产是房地产行业的一个毒瘤。”重庆博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勇告诉记者,之前的政策是如果购房者名下有房子,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再申请贷款必须算二套。现在为了激活房地产市场,政策有所放松,购房者名下有房子的话,贷款结清后再申请购房,可以算作首套。不过,假离婚可以解决限购问题,减少契税,如果夫妻名下有房贷未结清,离婚后将房给夫妻一方后,另外一人再申请购房可以算首套,这样就可享受税收优惠。
徐勇介绍说,假离婚者有的是真正办了离婚手续,也有的纯粹办了假的证件。代办假离婚证者有开发商,也有的是中介公司所为,花几千元钱办个假证应付银行,其目的是为了促销或解决购房者的身份问题。
徐勇认为,开发商诱导并帮助认购户办理假离婚证,其实是骗取银行贷款,属于伪造国家证件、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后果严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置业顾问办假证涉嫌违法,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置业顾问教唆消费者用假证办理银行贷款,同样涉嫌违法。如果银行因此损失巨大,置业顾问还可能构成欺诈,银行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另外,《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上述条款,如果认定徐勇、黄浩德两位认购户有被诱导假离婚的事实,他们和万科公司签订的认购书属无效合同,他们有权拿回支付的购房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