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家多年无音信 妻子起诉离婚获支持
丈夫独自外出打工八年未归,期间也未给过妻儿任何生活费,妻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准予夫妻两人离婚,孩子由妻子抚养。
2008年,王女士与李先生登记结婚,2009年12月双方生育一子。2010年,李先生经人介绍外出打工,起初几个月,李先生还经常给妻子王女士打电话,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先生打电话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2011年春节,李先生也未回家过年,并更换了手机号。从此,王女士与李先生无任何联系,儿子也一直随王女士一人生活。现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与李先生离婚,并要小孩的抚养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于2010年独自外出打工,至今已长达八年之久。在此期间,李先生与王女士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也无任何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在李先生外出期间,未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考虑婚生子八年来一直随王女士共同生活,与王女士建立了良好的感情,为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遂法院作出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