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欲到法院起诉离婚

“忍了几十年实在不想忍了,再忍下去,一辈子就过去了!”19日上午,黄陂区人民法院李集法庭副庭长王洪毅做客长江日报“周二之约”栏目接听法律咨询热线,市民黄爷爷打进电话,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

黄爷爷说,他今年75岁,与老伴王奶奶已分居十几年。这些年来,他跟着大儿子居住,王奶奶则跟着小儿子一起生活,一大家子人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团圆。

“我年轻的时候就跟她关系不好,老是吵架。当时,想着为了孩子们,我就忍着。现在,孩子的孩子也长大了,我再不离婚,就没机会了。”黄爷爷说,“我虽然年纪大了,但也有情感上的需求。孩子们都有自己的家庭,我总是感觉很孤独。”

然而,黄爷爷把自己心里的想法一说,遭到王奶奶和孩子们一致反对。王奶奶觉得“一把年纪了,闹离婚蛮丑”,孩子们也觉得他是“瞎折腾”,认为给他请一个保姆就可以解决问题,但其不同意请女保姆。

黄爷爷说,孩子们家庭条件都很好,他也不愁吃、不愁穿,可他就是想找个老伴,难道这也错了吗?他向王洪毅咨询,他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王洪毅表示,黄爷爷有权起诉离婚。但对于到法庭来的,法官都会先行调解,以“和”为重;实在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再依法作出判决。

王洪毅介绍,近年来,到法院来起诉离婚的老年人并不少见,基本上都是感情失和很久的。这种家庭一般并不缺乏物质生活,但老人们急需满足情感需求。他也希望子女们在关注老人吃饱穿暖之余,多关注老人的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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