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车送房还为她离婚,小三却跟了别人

男子婚内给“小三”买了车买了房,对方却和别人结婚了,无奈之下他找前妻帮忙“维权”。嫁出去的妹妹,平常又不尽赡养义务,凭什么来分母亲的房子……4月14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周日见线下律师咨询活动如期举行,对前来咨询的市民朋友,律师一一给他们支招。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王瑞刘遥

活动现场,刘女士早早就赶了过来。经了解,今年40多岁的刘女士早前因为跟丈夫孙先生感情不和,两人离了婚。本来离婚后,双方各自生活断了联系,可令刘女士没想到的是,前夫前段时间找到她,请她帮忙“维权”。

这时,刘女士才知道了一件让她气愤不已的事情。原来,丈夫在婚内有外遇,两人是因此才离的婚。可刘女士不知道的是,丈夫当初为了安抚“小三”,不但承诺与刘女士离婚后和对方结婚,而且在婚内就给对方买了一套房、一辆车。

后来两人离婚后,令孙先生没想到的是,他离婚了,“小三”却跟别人结了婚,还住着他买的房子,开着他买的车。孙先生多次找到女方索要买房买车的钱款,可对方均以房、车都是孙先生赠送为由拒绝了,最后甚至还把孙先生的电话、微信全都拉黑了。

无奈之下,孙先生找到刘女士,坦白了离婚前偷偷买车买房送给小三的事实,“他说买房买车的钱属于夫妻婚内共同财产,有我的一半,让我起诉‘维权’。”刘女士说,自己知道真相后确实很生气,“他婚内瞒着我给‘小三’买房买车,我起诉的话,能要回来吗?”

对此,江苏钟山#p#分页标题#e#明镜律师事务所朱亮律师表示,孙先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了刘女士的财产权益。因此,孙先生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刘女士可起诉维权要求第三方返还。

“我有个妹妹叫张华,这两年来,她为了一套拆迁房,和家里人闹得不可开交。在我们当地有说法,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不管父母,娘家的财产也和女儿无关。既如此,一直没照顾过母亲的张华,凭什么突然跑来要母亲的房子?”跟刘女士一样,市民张大爷也是一早就来到了“有请律师”线下咨询活动现场,也是有拿不准的问题需要请律师支招。

“无论当地有什么‘说法’,就法律而言,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房子如何处分则是母亲的权利。不能说嫁出去的女儿就无需照顾父母,更不能说女儿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张骏律师对张大爷说,当然,如果事实真的如他所说,张华没有赡养过老人,那么等老人去世后,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他可以向法庭主张,张华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系化姓)

律师周日见

每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都会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欢迎报名。

时间:本周日(4月21日)上午9:30-11:30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p#分页标题#e#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交通小贴士:公交2路、26路、30路、46路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出口出。

上“有请律师”平台,律师费八五折优惠

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平台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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