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离婚后关心过孩子吗?问询过孩子一句吗?这点抚养费你都不给,你还有脸说!”日前,达茂旗人民法院执行局传来的争吵声打破了平日的宁静。
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陈某与姚某自由恋爱,婚后很快便有了可爱的女儿,两人协议离婚后,约定姚某抚养女儿,陈某负担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至女儿18周岁。几个月后,因陈某拒绝给付抚养费,姚某作为法定监护人以女儿的名义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陈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5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姚某代女儿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碰面便是一番激烈的争吵,之后申请人姚某失声痛哭,指责陈某作为父亲的不称职,陈某也不甘示弱。
执行法官单独与陈某进行沟通时,陈某道出了他生活的不易,但他坚定地表示,女儿的抚养费一分都不会落下,只是不想“便宜了”姚某,害怕抚养费用不到孩子身上。年轻的执行法官站在女性的角度耐心疏导陈某,告知母爱的伟大,以打消他的顾虑,同时站在孩子的角度,希望陈某能够以身作则,及时履行作为父亲的基本义务。久违的温暖渐渐融化了陈某冰冷已久的心,次日他便将拖欠的抚养费全部付清。姚某领款时,执行法官亦不忘再三叮嘱,血缘关系难割舍,不要让父亲的形象在孩子心中渐渐崩塌。(通讯员 卜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