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芙蓉桥法庭巧用微信调解离婚纠纷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桑植法院芙蓉桥法庭利用微信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18年8月原告杨某曾向芙蓉桥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妻子饶某离婚,法庭判决不准予离婚后。2019年4月,原告杨某再次到芙蓉桥法庭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因被告饶某在南京上班,很难请假回来应诉,原告杨某也在广东打工,回来一趟不容易。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建立了法官、原被告双方专属微信群,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微信群上,承办法官依法对当事人双方身份进行了确认,并通过耐心的调解和沟通,双方仍无和好的意愿,均同意离婚。法庭当即确认了调解协议效力,并制作了书面调解协议,双方确认无误后,法庭将书面调解协议邮寄给双方,双方签字捺印后寄回法庭。对于微信调解的效果,原被告均表示认可。
多年来,芙蓉桥法庭不断创新司法便民的方法,在全市首推了视频开庭审案、运用社会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化解纠纷等多项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法庭的各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