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占比最大是分居 陕西近八成判决不离

 先后推出2016年、2017年陕西省离婚判决大数据报告后,近日,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莹、崔佳统计了网上公布的2018年陕西省离婚判决1174份,推出了《2018年陕西省离婚判决数据分析报告》,数据显示,“80后”仍是诉讼离婚的主力军,而近8成起诉离婚未能得到支持,大量当事人通过反复诉讼来达到离婚目的。

  和2016年、2017年一样,2018年诉讼离婚人群中,80后仍是主力军,70后和90后地位仍然突出。但是,60后人群离婚人数比例也不在少数。 从男女比例看,提出离婚诉讼的女性占67%,男性为33%。

  2018年,杨幂、咪蒙、张雨绮……随着越来越多的知名女性离婚,离婚已经由单纯的离异,变成了一些媒体口中的“喜提单身”。更有自媒体提出,对于某些经济实力较强,社会地位较高的女性而言,离婚就是喜提单身。她们离婚后,并不会马上被划入到失婚妇女人群中,而是重新回到单身待追求状态。

 
 

  在1174份裁判文书中,2份认定婚姻关系无效,278份判决准予离婚,占到裁判文书总数的23.68%,其余894份判决不准离婚,占裁判文书总数的76.15%。判决离婚的,在离婚诉讼中始终占极少数,大多数离婚诉讼,最终都会以判不离而告终。统计数据显示,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占70%,第二次占23%,第三次及以上的占7%,也就是说,大量当事人通过反复诉讼来解决离婚这个问题。#p#分页标题#e#

  在离婚诉讼的提起原因中,占比最大的是分居,共412份;其次是性格不合,共308份;家庭暴力排在了第三位,共238份。

  诉讼离婚的原因五花八门,但判决准予离婚的原因也只有几个,同样,判决不离婚原因主要有四个:被告不同意515份,占比57.6%;原告无法证明感情破裂326份,占比36.5%;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法达成调解52份,另外还有1例因双方无人愿意抚养孩子。

  “被告不同意离婚”是导致发生两次以上离婚诉讼的主要原因。在实务中,被告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坚持不离婚,而在一些基层法院,尤其是偏远地区,法官审理离婚案件,判定双方感情未破裂的标准仅仅就是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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