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容易相处难,一对夫妻,经历了结婚、生子、离婚到复婚的感情考验,但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8月13日,延川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
王梅和马亮系同学,上学期间就互生情愫,2003年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人有了一个可活泼爱的儿子,但是随着生活日渐平淡,性格差异也日渐显露出来,经常发生争吵,2016年两人选择了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后,两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于2017年复婚并重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可以重来,感情却回不到从前,复婚生活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夫妻矛盾,性格的差异以及生活上的琐碎,使得两人又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生活……这一次双方再次选择协议离婚,无奈在孩子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妻子王梅将马亮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与马亮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努力做双方的工作,希望促成二人和好,但是均未果。虽然双方和好无望,但他们明白了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改变,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两人才愿意做出让步。
最终,两人达成一致协议,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原告王梅抚养并随其生活,同时承担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被告马亮享有探视权,房子归王梅所有,小轿车一辆归马亮所有,被告马亮所借原告王梅娘家的27万元借款由原告王梅偿还,其余债权各自享有,债务各自偿还。至此,该起案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