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男子结婚仅两月重病致残起诉离婚妻子:不离

8月16日,保定市中级法院发布消息:近日该市曲阳县法院燕赵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因丈夫身患重病,导致夫妻感情出现危机,丈夫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据介绍,原告张某与妻子王某系自由恋爱,2016年依法登记结婚。婚后两个月,张身患大病并且致残(一年后评定为肢体三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张某以妻子王某不能照顾其日常生活,且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与妻子王某离婚。
开庭前,燕赵法庭工作人员给双方做调解和好工作。妻子王某称双方婚前有良好的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很好,张某生病后性格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她表示会尽心尽力照顾张某,不同意离婚。但张某态度坚决,不同意和好。

主审法官认为,张某与王某系自由恋爱且结婚已有三年,婚后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张某身体患有疾病,夫妻间有相互抚养、相互照顾的义务,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夫妻二人应当共同克服。夫妻间为生活中的琐事吵架在所难免,夫妻间应该相互体谅,相互包容,共同珍惜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最终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张某表示已经和王某和好,自己生病后性情发生了一些改变,有时候思想执拗,多亏法院同志在开庭前的细心劝说,让两人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面对疾病,双方会相互扶持,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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