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变"刑事犯罪" 法官提醒离婚"少耍心机"

       导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近年来,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相互“抢孩子”的行为较为普遍。夫妻离婚时孩子判给一方抚养,前夫或者前妻不配合,强行将孩子带走,甚至玩起了“躲猫猫”,致使获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无法见到孩子。但是,这样做最终伤害到的是孩子,从真正关心孩子的角度,夫妻双方应遵守法院判决,尽可能给孩子创造一个充满温情的、有利的成长环境。

法官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将孩子判给离婚夫妻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拒不交出孩子的,可以有很多措施应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

“独吞”卖房款,男子拒执获刑

离婚之后,黄某本应履行法院判决,支付43万余元房屋补偿款付给前妻,但他卖掉共有房屋后,却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近日,黄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集美法院受到了审判。

原来,黄某与阿玲自由恋爱于2006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婚后,两人共同购买了位于集美区的一套房屋。后来,夫妻二人感情破裂,阿玲两次向集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抚养婚生子,由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并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016年10月,集美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阿玲抚养,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夫妻共有的房产归黄某所有,黄某应支付阿玲43万余元的房屋补偿款。

离婚案判决生效后不久,黄某就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进行变卖,但是,他拿到卖房款后,却未向阿玲支付房屋补偿款。

为此,阿玲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集美法院多次向黄某发出执行通知,并电话告诫黄某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但黄某既不执行判决亦不到庭接受调查。由于黄某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迟迟无法执行。

“房子已经卖掉了,钱也已投资亏损完了,我现在根本没钱履行,等我以后赚到钱了再给她吧。”黄某以“投资失败”为由,拒不执行判决。

最终,鉴于黄某在明显有能力执行判决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性质恶劣,法院将黄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随后,黄某很快被警方抓获并起诉到法院。

法官说法

卖房不分前妻,拒执构成犯罪

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某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完全有能力执行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定义务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过,黄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案例3

被判交出抚养权,拒不履行险被拘

男子陈某输了离婚官司,被判交出抚养权,却拒交儿子给前妻,为此被法院强制执行,还险些被拘留。此前,思明法院曾强制执行过这样一起抚养权纠纷。“我们离婚时,儿子被他强行抱走,他还拒绝让我们母子见面!”据陈某前妻说,为了儿子的抚养权,双方此前已经闹了一年多。即使在法院将孩子判给前妻后,陈某仍然将儿子藏到同安老家,拒不交给前妻。

据悉,此前法院已经针对他们二人的离婚官司作出判决,要求陈某将儿子交给前妻抚养。但判决后,陈某一直拒不履行交付儿子抚养权的义务。

判决之时,宝宝还不满1岁,被陈某藏在同安长达一年。前妻申请强制执行时,孩子已经近两岁了。

面对法官苦口婆心劝说,陈某仍然拒不交出儿子的抚养权。于是,法官亮出了《拘留决定书》,告诉他如果再不交出孩子,就将对他采取拘留15天的措施。

陈某一听要拘留15天,态度立即大转变,当场向法官表示,他愿意交出儿子。最终,几个小时之后,陈某的父母就将2岁的宝宝送到了法院。随后,陈某的前妻也来到法院将宝宝领回家。

律师说法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审判实践中,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子女随母亲生活,不过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未尽到抚养义务,法院也可判决随父亲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男方或女方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归其抚养:(1)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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