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诗意”离婚案判决书,劝合青春期孩子父母,你知道谁写的吗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岁月像一条长长的河流,婚姻和家庭就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小船……船逾前行,路且远长,最惜执子之手、韶华共度,却亦难免遭遇‘沐甚雨、栉疾风’……”这样诗意的语言,并非来自某篇散文,而是出自一份法院的判决书。近日,这篇特殊的判决书“曝光”后,得到众多好评。那么,它缘何而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上了这份判决书的撰写法官。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判决书中的部分内容

将婚姻比作小船,认为感情未完全破裂

据了解,这是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起离婚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原、被告本是大学时的同学,后来相恋直至走入婚姻的殿堂。然而,生活中的琐事和压力让两人经常争吵,矛盾加剧,妻子打算结束这段婚姻。在这次诉讼之前,妻子已向鼓楼法院提起过两次离婚诉讼,但又都撤诉。


该案承办人、少年家事庭法官张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本次诉讼在调解未成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记者看到,在这份判决书中,张邈还写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看到新造的小船下河时,兴高采烈,欢欣鼓舞,可能我们对于未来将要面临的风雨可能估计不足。船开出不远,双方爱情的结晶诞生了,船虽然重了,但是人多了,心更近了,血脉相连……”

张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裁判离婚与否的法律标准,这也是本案未判离婚的原因。他认为这对夫妻双方并无根本性矛盾,也没有原则性错误,可以通过加强交流、增进沟通来化解彼此的矛盾和隔阂,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请不予支持。

理解中年不易,鼓励在婚姻路上加把油

刚看到这份判决书时,记者曾以为其出自一位女法官之手。有些意外的是,这份判决书的作者其实是位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记者还了解到,在张邈曾在法院执行局工作多年,不管是从工作性质还是从其外表而言,在同事眼中,他都是个不折不扣的硬汉。

是什么触动了张邈,令他写下了这份兼具了情感与文采的判决书?

张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他了解到这对夫妻有一个当时正在上初一的孩子,而夫妻两人其实都很爱这个孩子。

他劝说夫妻两人,初一正是进入青春期的时候,孩子容易产生叛逆心理,需要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如果现在离婚,不可能瞒住孩子,不管对于孩子的学习还是生活来说,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和伤害。他告诉记者,在离婚案件中,法官会重点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这样的劝说也取得了效果,在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之后,当事人未再提起上诉。

在少年家事庭的工作中,张邈办理了很多离婚案件,对此深有感触。“人到了40岁左右的年龄,都会遇到各种压力,婚姻也未必会如想象的那样美好。”他对记者说,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是想鼓励他们在人生与婚姻的道路上加把油。

“真想让他们过得好,光是一纸判决书肯定不行,还需要让他们从心底再一次接纳彼此,希望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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