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妻子患上重病,男子两次起诉离婚……法院:驳回!

           前段时间,浙江舟山岱山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起离婚纠纷的立案申请,30岁的李某想和结婚7年的妻子刘某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且已分居两年。
这已经是李某第二次提出离婚申请了。

2018年3月,李某就以同样理由提出离婚申请,被岱山法院驳回。而这一次也没有例外,李某的离婚申请再次被法院驳回。
法院为何两次驳回李某的离婚申请?
李某想要离婚的原因仅仅是感情破裂吗?
不,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经过法官调查了解,李某和刘某2012年相识,2014年结婚。婚后两人一直感情不错。
变化是从2017年5月开始的,妻子刘某被查出患有宫颈癌,需进行放疗和中医调养,整个治疗过程相当漫长,并且花费不菲。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夫妻关系发生了变化。
男人对女人的病情关注得越来越少,两人之间争吵频频,2017年7月开始分居。
后李某两次向岱山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岱山法院多次对该案进行调解,并提出在理解李某顾虑的情形下,希望李某能对妻子离婚后将会发生的医疗费用作出一定的资助和补偿。
但是这一要求也遭到李某的拒绝。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尊重、互相扶持,履行互相扶养的义务。现在妻子刘某患有重病,原告李某本应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承担起照顾妻子的义务,而不应在妻子危难之时弃之不顾,其离婚的条件与目的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也背离了我们所倡导的夫妻和睦、互帮互助的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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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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