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起诉离婚,丈夫跪求原谅,女子心软,开庭前撤诉。好景不长,丈夫再次对她拳脚相向,女子哭求法律援助,却得到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离婚的回复。女子黯然回家,而等待她的,仍然是无休止的打骂。今年3月,不堪忍受的女子终于下定决心,再次踏上了诉讼离婚之路。
■女子遭家暴起诉离婚开庭前突然变卦
“请帮帮我吧,我家那口子经常打我。”2018年夏天,关某和邻居一起来到广安市前锋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关某哭诉道,她和丈夫江某刚领证不久,江某就经常因为生活琐事殴打她。由于江某每次的认错态度都很好,一直以来,关某都选择默默忍受。然而,关某的隐忍并没有唤醒江某的良知,江某更加肆无忌惮,在之后的生活中,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忍无可忍的关某最终还是向江某提出了离婚,但江某不但不同意,还对关某拳脚相向,关某只好选择诉讼离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关某申请了法律援助。
经过仔细询问,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关某全家主要依靠种植农作物为生,没有其他额外收入,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主张婚姻家庭民事权益的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前锋区法律援助中心遂依法予以受理,同时指派案件办理人员根据关某的想法为其撰写离婚诉状。
然而,就在案件即将开庭时,关某再次来到了法援中心,告知工作人员她打算撤诉。
原来,收到法院传票的江某害怕关某真的要离婚,立马向其道歉,甚至跪倒在地乞求关某的原谅。在江某的好言劝说下,关某心软了,“毕竟是再婚家庭,只要没有大问题能够凑合就凑合了”,关某再次选择了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