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十件家事案 至少八件是离婚纠纷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祁俊)12月18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晋城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家事案件12131件中,离婚案为10429件,占85.97%,而离婚案中,80后、90后人群已占到离婚案件绝大部分,将近70%。
2016年1月—2019年10月,晋城市各级法院共受理(含旧存案件)家事案件12829件,其中,一审12131件、二审698件,审结12371件,结案率96.4%。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祁连关表示,通过分析总结近四年的审判数据,家事案件主要有几个特征:受案总量大,呈逐年上升趋势,基层法院每办理5个案件,就有1个以上的是家事案件;案由分布广泛,主要集中在离婚、抚养、同居关系、继承、离婚后财产、赡养这六个方面,且高度集中于离婚案件,每十件家事案中,就有至少八件是离婚纠纷;结案方式集中表现为“两高三低”:即结案率高、调解撤诉率高、上诉率低,涉诉信访率低、再审率低。
鉴于离婚案件所占家事案件的比重最大,祁连关特别重点分析了离婚案件的特点:80后、90后人群已经占到离婚案件绝大部分,将近70%;夫妻婚龄为2年至5年的离婚案件数量最多,这说明常说的“七年之痒”已经提前;近八成离婚案件的原告为女性,具体占比是80.23%,这说明女性对婚姻不满进而诉至法院的比率要大大多于男性;近七成夫妻的年龄差在三岁以内;解决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是离婚纠纷的主要诉求;感情不和及家庭暴力、存在不良恶习是主要离婚原因,其中明确因赌博等不良恶习产生网络贷款导致夫妻双方反目的案件数量为9件,这说明网络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容易引发新情况。
祁连关认为,应当采取建立庭前财产申报制度,推行离婚案件冷静期制度,完善家事调查员制度,出台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办法,建立家事纠纷心理干预、测评、疏导机制,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建立回访抚慰机制等措施,以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他表示,晋城市法院系统将对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进行了规划,着重从流程管理方面,发挥家事审判特色机制作用;教育培训方面,推动家事审判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构建方面,发挥家事纠纷预防化解联席会作用;宣传力度方面,发挥家事审判教育引领作用。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