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交叉感染,河南虞城一女子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离婚起诉!获法官批准!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虞城法院获悉,2月1日上午,法官已将制作好的民事裁定书邮寄给了双方当事人。
2020年1月31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站集法庭庭长张晓红与原告祝某某的手机短信记录迅速在朋友圈刷屏。
“虞城县人民法院法官:我叫祝某某,在贵院起诉与王某某离婚一案。因武汉新型肺炎太严重,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在关键时刻不给国家添麻烦,我申请撤回对王某某的离婚起诉。并尽量搞好夫妻关系,与全国人民一起共同度过难关。灾难过去之后如果实在无法重新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再考虑起诉离婚的事宜。敬请批准!2020年1月30日”。
31日下午,当张晓红看到祝某某发来的手机短信时,认为当前在疫情防控时期,祝某某为了避免疫情传染的风险,主动提出撤诉申请,理由正当,此举感人,应予准许。4分钟后,张晓红通过手机短信进行了回复:“好的。鉴于目前情况和该案案情,口头裁定准予原告祝某某撤诉,民事裁定书将按照原告祝某某提供的地址和收件人于近日邮寄送达,请查收。2020年1月31日。”
据了解,祝某某是离婚案件的原告,2019年4月曾因家庭矛盾第一次起诉,要求与丈夫王某某离婚,作为案件承办人的张晓红为了挽救祝某某的家庭,判决不准予离婚。2020年1月,祝某某又以感情不和为由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张晓红将开庭时间定在了2月10日上午。
但为避免引发疫情传染风险和诉讼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虞城县法院专门发布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公告,建议当事人就相关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延期开庭或通过网络进行诉讼。
1月31日,祝某某打电话向张晓红询问自己的案件是否能够按时开庭,张晓红便借机在电话里做祝某某的思想工作,告诉祝某某现在正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了家庭和两个孩子,能否重新考虑与王某某的感情问题,并将人民法院目前的诉讼精神向祝某某进行了宣传。
面对形势严峻的疫情防控和张晓红庭长的思想工作,祝某某的内心世界发生了质的变化,表示可以考虑一下。经过思想斗争,祝某某在疫情、亲情、夫妻情面前,作出了主动撤诉的申请。
有感于祝某某在疫情防控面前顾全大局的道德风尚,张晓红庭长将与祝某某手机短信记录截图后发到了微信朋友圈:”一起离婚案件中的原告,在关键时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亮剑新冠肺炎。如此申请撤诉的理由,堪称高大上只能回复:准!准!准予!!!”该条动态赢得点赞无数。
2月1日上午,张晓红将制作好的民事裁定书邮寄给了双方当事人。
虞城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王支援感慨道:“在疫情和生命面前,人的思维会发生重大变化,祝某某作为一名案件当事人,为了不给国家添麻烦,避免疫情传染,重新定位夫妻关系,主动撤诉,展现出中华民族心地善良、胸怀宽广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