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纠纷女子自杀时给儿子喂老鼠药,丈夫出具谅解书一审获缓刑

           近日,根据裁判文书网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于2月23日一审判决被告人翟某某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在自杀的时候喂给儿子老鼠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根据判决书,翟某某生于1989年2月。翟某某与丈夫赵某因感情不和长期闹离婚,并因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2019年1月31日16时许,翟某某与赵某因离婚和孩子抚养问题再次发生口头纠纷,翟某某意欲自杀,遂拿出事先在网上购买的三瓶老鼠药和一把剪刀,抱着其儿子赵某某(男,2016年6月出生)坐在火炉边,自己喝了两瓶(每瓶10毫升),中途赵某试图夺走其老鼠药未成功。翟某某想到死后儿子没人照顾,干脆和他一起死,于是又喂服儿子一瓶老鼠药。随后,赵某打电话叫翟某某之弟以及其他亲友到其出租房,在亲友帮助下,赵某将其子赵某某送往医院救治,赵某某住院7天痊愈出院。翟某某之弟将翟某某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5天出院。
 
经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鉴定,翟某某因患恶劣心境,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在审理过程中,翟某某的丈夫赵某出具谅解书,请求对被告人翟某某从轻处罚。翟某某与赵某的离婚问题经协商得到妥善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翟某某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在自杀同时采取喂食杀鼠剂的方式意图剥夺其子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属情节较轻,依法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予以判处。因为翟某某具有自首、犯罪未遂、家属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翟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