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三次诉离婚,北流法官巧解怨

           “你们从结婚到现在已经30年,可以说是大部分人的三分之一的人生,即使爱情不在但亲情还在,不做夫妻还可以做家人,希望你们能放下对彼此的成见,女方年龄也比较大了,一旦离婚后生活没有了保障,希望男方可以考虑让女方继续在现在的房子居住……”
 
3月16日,北流法院家事中心的黄娜法官调离一起第三次起诉的离婚案,化解了双方的怨恨,保障了女方的居住权益。
 
赵某(男)与余某(女)于1989年经人介绍相识后于年底登记结婚。婚后第三年生育了一对龙凤胎,在当时是羡煞旁人,双方也携手相伴共同抚养子女成人、成家。自2010年开始赵某外出打工,余某在家务农,双方缺乏沟通,互相了解较少,开始互相猜忌,经常互相指责对方出轨导致争吵,原告赵某先后于2018年、2019年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均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随着夫妻关系的恶化,2020年1月8日赵某再次起诉到法院。家事中心的黄娜法官负责该案件的审理,了解到原、被告名下没有房子,但是原告家里有几处房产,其父母名下只有他一个儿子的情况,考虑到被告余某年龄较大,没有收入,如果判决离婚,将居无定所,于是多次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劝说男方赵某能从为子女考虑的角度,从经济方面对女方进行补偿,保障女方的居住权益,另一方面让被告放下芥蒂,双方好聚好散。经过黄法官3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最终选择达成一致协议: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被告余某可以继续在现居住的房屋居住;原告补偿20000元给被告(原告已当庭微信转账2000元,剩余18000元限于当年10月1日前支付完毕)。
 
法官寄语
写一份离婚判决书而言比3个多小时的调解轻松,但判决更多的是依据法律,而调解则更能从情理方面促进双方的矛盾化解。本案的当事人结婚30年,民间俗称“珍珠婚”或“象牙婚”,寓意经过长时间的磨合,珍珠或象牙散发出迷人的洁白光华,如婚姻经过磕碰坚持下来,越发显得珍贵和美好,可惜他们未能继续走下去,通过调解解除婚姻关系于他们及子女而言均是比较适当的选择,不仅缓和双方的矛盾也能保障弱势一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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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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