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被告竟是一名全身瘫痪的“植物人”。
近日,贺州钟山县人民法院公安人民法庭法官进入辖区内的红花镇某村,通过巡回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蒙某与妻子梁某相识于2008年,并于2011年3月登记结婚,两人原本以为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梁某因病于2015年5月到钟山县某医院做手术,却发生了意外导致二级伤残,变成了全身瘫痪的“植物人”。因医疗事故造成的问题,梁某获该医院赔偿165万余元。
在处理完医疗事故之后,蒙某与梁某的父亲达成了协议,梁某由梁某的父亲照顾。
随着时间的推移,蒙某日渐感到压力巨大,生活力不从心,无奈之下于2020年1月向钟山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巡回法庭入家门
接到该案后,考虑到梁某的父亲需在家照顾梁某,不便外出,钟山法院法官随即决定启用巡回法庭制度,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梁某父亲的家中,审理该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梁某的父亲作为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出庭陈述,虽然当事人双方仍然在赔偿款的分配问题上未达成一致,但均对法官的人性化审理方式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