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孙法官利用电话成功执结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将剩余34.5万元执行款全部交付申请执行人李某。
据悉,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后起诉至金安区法院,双方自愿调解离婚,并就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共有房屋归王某所有,但其应补偿李某40万元。后李某多次向王某主张,其仍不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孙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名下5.5万元存款进行冻结、扣划。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人员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孙法官虽然身在办公室,但想的还是案件,为此他多次打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做调解工作。
调解中,被执行人王某承认自己没有及时给付申请人李某40万元房屋补偿款,但他同时提出,李某也没有配合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得知这一情况后,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孙法官提出,双方同时履行原离婚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即一方面李某配合王某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另一方面王某将剩余34.5万元尽快给付李某,双方均表示同意。近日,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该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成功执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