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一起离婚案在新沂法院少年家事庭开庭,新沂市妇联副主席、家事调解员左延妍受邀参与调解。
当事人程某与邹某于1994年相识后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并生育子女。漫长琐碎的日常生活中,程某认为邹某脾气暴躁、小心眼,对她不信任,挣钱也不给她,且经常无故找事打骂她,日积月累,程某就对邹某感到灰心失望,提出诉讼离婚。
在开庭前,新沂市妇联副主席、家事调解员左延妍与新沂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王敏一起参与调解,从引导双方回顾20余年的生活细节,深入剖析了双方问题所在,就离婚对子女的伤害及双方并无根本性矛盾等方面突破,当事人情绪渐渐稳定,最终在王敏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暂不离婚调解协议。
据悉,新沂市妇联自成立家事调解员队伍以来,已参与了数十起家事案件调解,在调解中更注重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在纠纷中的心理伤害,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