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在即,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中国民法典呼之欲出。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离婚案中不宜一律设置离婚冷静期,应设立甄别机制,如在家庭暴力等案件中不应设置离婚冷静期。
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开回应上述热点表示,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新增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因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实践中对于一方因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原因而要求离婚的,一般是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法院经调解无效,依法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