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崔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离婚纠纷一案,判令男方刘某给付抚养费29554元并返还女方家具电器等。因系离婚纠纷,双方矛盾较深,刘某拒绝履行判决。
执行法官秦少龙接收此案后,第一时间冻结了刘某银行账户,但本着消弭双方矛盾,善意执行的原则,秦法官还是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明法律规定,说清乡亲道理,最终刘某同意按判决履行相应义务。虽已临近中午,秦法官毫不耽误,立即带领法警驱车赶到刘某家中,现场监督双方,申请人崔某拉走冰柜、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家电,随后刘某当场交付给崔某抚养费29554元。此案执行完毕,刘某被本院冻结的账户也依法解封,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法官感言:
本案是婚姻家庭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当事人本身在长期生活中就存在较大的矛盾,如采取强制手段执行,必然进一步激化矛盾。因此,执行法官进行释法明理,达到案结事了、化解民间矛盾的效果,彰显出人民法院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